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3-029 号
【资料图】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4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
相关日期
最后交易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放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日
A股 2023/5/31 - 2023/6/1 2023/6/1 2023/6/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28,927,197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472,796.67 元(含税),转增 131,570,879 股,本次分配后
总股本为 460,498,076 股。
三、相关日期
除权(息) 新增无限售条件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A股 2023/5/31 - 2023/6/1 2023/6/1 2023/6/1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1)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4 元(含税)。持有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
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396 元。如相关股东
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
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
人)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
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396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
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4 元(含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 0 0 0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328,927,197 131,570,879 460,498,076
三、股份总数 328,927,197 131,570,879 460,498,076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460,498,076 股摊薄计算的 2022 年度每股
收益为 0.25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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