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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03-05 19:08:29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资料图】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及

其摘要、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

                         ”)等公

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监

事会提出书面意见。

   在上述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

和相关协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项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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